广东省渔政总队(副厅级),加挂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牌子,不再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渔港监督局牌子。省渔政总队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92名,其中:总队长、政委各1名,副总队长3名,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、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。
 
设立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一、二、三支队,分别加挂“广东省渔政总队粤东、粤中、粤西巡航执法基地”、“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粤东、粤中、粤西巡航执法基地”牌子,分别设在汕头、珠海、湛江市,为省渔政总队派出行政执法机构,正处级。